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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挂牌第17号出让公告
信息来源:无为市
信息时间:2024-08-30 00:00
阅读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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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挂牌第17号
出让公告
经无为市人民政府批准,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单位:平方米,年,万元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供地 类型 |
土地用途 |
出让 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起价 |
保证金 |
增价 幅度 |
2024-G14 |
福渡镇公路村 |
212478 |
净地 |
工业用地 |
50 |
≥1.5 |
≥40% |
≤15% |
2340 |
2340 |
20 |
规划设计指标要求详见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
地块规划设计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是法律、法规对竞买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29日,到无为市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http://whsggzy.wuhu.gov.cn/STPBidder)进行。申请人也可以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官网首页指引登录系统,下载《芜湖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和《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手册》以及出让文件,并认真阅读。参与报名的申请人均视为自愿接受《芜湖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和《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手册》、出让公告和出让文件中所有规则的约束,按照交易规则进行操作并接受交易的最终结果。
六、申请人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并取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资格(首次登录须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数字证书及入库流程请参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hsggzy.wuhu.gov.cn/whggzyjy/)“服务指南”栏目中的“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和“主体库注册办理指南”。
七、申请人可于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29日17:00时期间,凭数字证书(CA)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点击所要参与竞买的地块,缴纳竞买保证金,在线上传《竞买申请书》、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等报名资料进行报名。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且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2024年9月29日17:00时前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挂牌时间定于:2024年9月21日8:00时至2024年9月30日16:00时。具备竞买资格的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按规则进行报价。
网上交易成交后,竞得人可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竞得入选人通知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持竞得入选人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及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的相关报名资料原件,到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的,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以宗地单体出让,出让后不再以复测宗地面积为由调整土地出让金。
(二)本次挂牌地块实行有保底价挂牌出让(政府不设保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成交价为土地出让金,有关规费及税收按规定另行交纳。
(三)出让成交后,竞买保证金中按成交价款的20%自动转作履行合同定金,出让合同签订后,剩余部分保证金和定金抵作土地出让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土地出让成交后30日内首付土地出让价款不低于50%,余款出让成交后1年内缴清;出让成交公示(不少于5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
(四)开竣工时间要求:
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福渡镇政府交地,出让成交后1年内开工,出让成交后3年内竣工。
(五)地块规划规划为工业用地,投资强度:≥3000元/平方米,建筑总面积:≥318717㎡,宗地的竖向界限:以+30米为上界限,以-5米为下界限,高差为35米。
(六)地块内建筑须严格按规范要求退让道路红线、城市绿线、用地界线。
(七)地块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出让土地总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严禁以任何形式建设成套住宅、别墅、高档写字楼、专家楼、宾馆或招待所、培训中心以及经营性用房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八)该项目必须符合现行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
(九)禁止改变土地用途。
(十)规划建筑必须符合消防、环保、通风、绿建、防灾、管线埋设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国家相关规范的要求。
(十一)该宗地出让成交后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时,“用地清单”一并交付用地受让单位。
(十二)受让人取得土地后,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与无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并按相关要求开发建设。
(十三)地块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须符合《无为市加快推进开发区“标准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产业类型主要为互联网数据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00万元/亩,年亩均税收≥20万元/亩,单位增加值能耗水平应符合国家相关能耗要求;环保要求应符合安徽无为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评价和跟踪评价相关要求;其他相关投建经营要求详见《“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无为市土地储备中心(无为市二坝路9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院内)
联系人:宋云清、黄 磊
联系电话:0553-2532788
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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