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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繁自然资规告字〔2024〕12号

信息来源:繁昌区

信息时间:2024-09-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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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繁昌分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繁自然资规告字〔2024〕12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芜湖市繁昌人民政府批准,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出让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单位:平方米、万元  

编号

地块

位置

土地

面积

规划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出让

方式

起叫

(始)价

保证金

FT2418

孙村镇

龙华村

23871

工业用地

容积率1.2

建筑密度40%

绿地率15%

50年

挂牌

343.75

343.75

FT2419

孙村镇

长垅村

18064

工业用地

容积率1.2

建筑密度40%

绿地率15%

50年

挂牌

260.13

260.13

FT2419地块“标准地”地块,须符合繁昌经济开发区孙村园区产业定位,且满足以下指标要求:

1.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400万元/亩;2.达产后实现年税收不低于20万元/亩;3.宗地容积率不低于1.2;4.单位能耗增加值不高于4.2吨标煤/万元;5.用地范围内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要求,单位排放增加值不高于384吨标煤/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出让,上述挂牌地块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且不低于起始价)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http://whsggzy.wuhu.gov.cn/STPBidder/member Login)进行。申请人也可以通过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官网首页指引登录系统,下载《芜湖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和《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手册》,并认真阅读。参与报名的申请人均视为自愿接受《芜湖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和《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手册》、出让公告和出让文件中所有规则的约束,按照交易规则进行操作并接受交易的最终结果。

五、申请人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并取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资格(首次登录须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数字证书及入库流程请参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hsggzy.wuhu.gov.cn/whggzyjy/)“服务指南”栏目中的“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和“主体库注册办理指南”。

六、申请人可于2024930日至2024102816:00时期间,凭数字证书(CA)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点击所要参与竞买的地块,缴纳竞买保证金,在线上传《竞买申请书》等报名资料进行报名。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且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将在2024102817:00时前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挂牌时间定于:202410208:00时至2024103015:30时。具备竞买资格的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按规则进行报价。

网上交易成交后,竞得人可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竞得入选人通知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持竞得入选人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及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的相关报名资料原件,到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的,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其他事项

(一)成交价格中不包括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市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二)报价(不低于底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加价幅度均为5万元的整数倍。

)成交款支付方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按照出让文件确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

)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交付土地,9个月内动工建设建设工期12个月具体以出让合同约定开、竣工日期为准

(五)土地挂牌成交后,竞买人须先与属地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工业用地履约监管协议》,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六)FT2418地块带地上建(构)筑物一并出让,竞买人取得该地块土地使用权的同时须购买地上价值为人民币4400000元建筑物,在土地挂牌成交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前将地上建筑物购置费人民币4400000元缴入以下账户,户名:芜湖市繁昌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开户行:建行繁昌支行,账号:34001676108053004210。未按期缴款的不予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七)保留建筑物的改造规划建筑设计方案须经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审批后实施,保留建筑物改造需符合房屋建设标准及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八)根据芜湖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制度要求,同时加强市区两级联动,繁昌区以“带您办、帮您办、助您办、马上办、全程办、免费办”的“六办”服务理念,为企业提供项目咨询、指导、协调、代办的全覆盖、全流程、全方位免费代办服务,变企业“跑动”为政府“跑腿”,积极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全面提升企业幸福感、获得感。帮办代办联系电话:0553-7910351。

(九)符合小型社会投资低风险工程建设要求的项目,可根据繁昌区财政局、繁昌区住建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支持小型社会投资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奖励政策的规定》(繁财预〔2022〕79号),申报享受相关奖励政策。

(十)其他事项详见《芜湖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手册》和出让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

  肖先生

联系电话:0553-7910350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

2024930

 

出让文件24-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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