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信息来源:无为县
信息时间:2019-10-30 15:50
阅读次数:次
无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 ||||||||||||||||||||||
无自规告字〔2019〕8号 经无为县人民政府批准,无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单位:平方米,万元
规划设计指标要求详见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 公用设施用地出让年限50年、其他商服用地出让年限40年。地块规划设计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法规对竞买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1月19日,到无为县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9年10月28日至2019年11月19日,到无为县土地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报名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9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9年11月1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无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易大厅。地块挂牌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8时至2019年11月20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以宗地单体出让,出让后不再以复测宗地面积为由调整土地出让金。 (三)本次挂牌地块实行有保底价挂牌出让,成交价为土地出让金,有关规费及税收按规定另行交纳。 (四)出让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定金,出让合同签订后,转作土地出让金。受让人首付出让价款不低于50%,余款成交后一年内缴清。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五)用地性质:其他公用设施用地(可兼容非独立地段的其他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功能定位:公用设施维修、养护设备存放,可兼容公用营业设施: 1、其中公用设施营业网点设施计容面积不大于总计容面积的15%。 2、地块内建筑风格应与周边景观环境协调,注重沿城市道路及交叉口景观设计效果。 3、规范合理组织各类交通流线,机动车出入口应按相关规范要求设置。 (六)地块均为净地出让,现状交地。地块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地上架空线和地下管线由竞得人迁移,施工进出场通道和施工用电、用水及施工污水排放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政府负责协调,有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无为县土地储备中心(无为县无城镇二坝路9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院内3号楼) 联系电话:0553-2532780 联系人:谢 勇、陈 伟 开户名:无为县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行: 徽商银行芜湖无为支行 账户:1102401021000002752 建行无为县支行 账户:34001777208050516860 中行无为县支行 账户:185702608341 无为徽银村镇银行 账户:7010112010100250332 无为县农行营业部 账户:12-154001040015986 无为农村商业银行 账户:20000108899810300000018 无为县邮政储蓄银行 账户:100485573910016666 交通银行无为县支行 账户:342006023018010000755 芜湖扬子银行无为支行 账户:20000303176710300000026 无为工行凤河路分理处 账户:1315070409024937157 无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