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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湾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管理(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来源:国资委下属国企

信息时间:2024-10-10 15:22

阅读次数:

项目名称

北湾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管理(二次)

项目编号

WH15CG2024FW4062

标段名称

北湾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管理(二次)

标段编号

WH15CG2024FW4062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融瑞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鸠江电子产业园综合楼万春中路与富强路69号交叉口

联系人及电话

娄工0553-5968320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苏柏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A2座1032

联系人及电话

刘小娜 1815532454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年1009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0.5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始,至项目缺陷整改完成止(施工工期510天)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北湾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管理(二次)

服务范围:对本项目施工及设备安装全过程进行项目管理、设计管理、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审核,施工及设备安装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工程安全、合同、信息管理和各参建方协调等服务工作。

服务要求:完成北湾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始,至项目缺陷整改完成止(施工工期510天)

服务标准:符合相关法规、法规及规范标准。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资格业绩:

名称:燕罗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园工业保障房全过程工程咨询第Ⅱ标段;项目规模:建筑面积 238011 平方米,工程造价 13.7 亿元;时间:2023.5.15;

2、加分业绩:

(1)名称:国家级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电子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规模:建筑面积为 462676 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 24 亿元;时间:2023.11;

(2)名称:燕罗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园工业保障房全过程工程咨询第Ⅱ标段;项目规模:建筑面积 238011 平方米,工程造价 13.7 亿元;时间:2023.5.15。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生特瑞(上海)工程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0.5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始,至项目缺陷整改完成止(施工工期510天)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北湾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管理(二次)

服务范围:对本项目施工及设备安装全过程进行项目管理、设计管理、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审核,施工及设备安装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工程安全、合同、信息管理和各参建方协调等服务工作。

服务要求:完成北湾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始,至项目缺陷整改完成止(施工工期510天)

服务标准:符合相关法规、法规及规范标准。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资格业绩:

名称:蔚来汽车NV项目,项目规模:建筑面积47.5万平方米,工程造价25亿元;时间:2021年2月;

2、加分业绩:

(1)名称:蔚来汽车 F3 工厂项目管理;项目规模:65万平方米;时间:2022年11月 ;

(2)名称:蔚来汽车 NV 项目;项目规模:建筑面积47.5万平方米,工程造价25亿元;时间:2021年2月。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0553-5864606。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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