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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电厂三期硬件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来源:国资委下属国企

信息时间:2024-12-26 14:50

阅读次数:

项目名称

虚拟电厂三期硬件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WH21CG2024FW5086

标段名称

虚拟电厂三期硬件采购项目

标段编号

WH21CG2024FW5086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市虚拟电厂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大砻坊街道大砻坊科技文化园A04栋一楼

联系人及电话

王工 1805533500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芜湖铭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鸠江区建筑产业园

联系人及电话

汪燕1475530191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年1226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

地址

芜湖市镜湖区北京西路32号

投标报价(元)

860400元

供货期

供货期30个日历天,质保期3年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无为市雪亮工程三期项目

2.芜湖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雪亮工程)

3.芜湖市公安局网络与视频监控系统项目合同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南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南陵县何湾镇绿岭村利顺电子商务创业园三楼 A-3、242410

投标报价(元)

836880元

供货期

供货期30个日历天,质保期3年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燕山路惠民中学路段违法停车抓拍系统项目

2.G205国道南陵县界山测速卡口设备采购项目

3.南陵县 G205 路口改造设备采购项目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

无芜湖无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在可规定时间内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3-3835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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