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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医院医疗设备维修外包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来源:南陵县

信息时间:2025-03-19 11:10

阅读次数:

项目名称

南陵县医院医疗设备维修外包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

WH11CG2025FW5594

标段名称

南陵县医院医疗设备维修外包招标项目

标段编号

WH11CG2025FW559401

招标人

名称

南陵县总医院

地址

南陵县籍山镇城南新区惠民南路和318国道交汇处

联系人及电话

             老师  0553-2395946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信亚云谷24栋102室

联系人及电话

汪洋 18355313800、1865655775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5年03月18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医星医疗(武汉)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元/年)

1726660

授权代表

刘星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1+1+1年),每年考核通过后方可续签下年合同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南陵县医院医疗设备维修外包招标项目

服务范围:1.提供设备科及医疗设备的全方位整体管理服务;提供可视化的信息化建设软件,能够显示医疗设备从采购、维修到报废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情况,设备管理包含全院所用医疗设备。2.提供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压缩空气系统、负压吸引系统、设备带,传呼系统维修维护服务。3.对本院所有洁净手术部及 ICU 净化系统及净化空调设备提供日常运行、故障维修、定期保养以及检修检测等一站式的全方位服务。4.协助设备科建设设备共享中心工作,提供信息系统等。

服务要求:为医院提供医疗设备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含中心供氧和层流净化维保服务,包括科室建设、信息化建设、迎评迎检、日常管理、培训管理、配件管理、质控计量、维护维修、数据分析、效益分析等,满足招标人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1+1+1年),每年考核通过后方可续签下年合同。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需求说明中服务要求。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阜阳市肿瘤医院医用设备维修合同-提供全院医用设备整体维保服务合同,2023.1.22

2、芜湖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湾沚区总医院) 2023 年医疗设备第三方维保服务项目,2023.11.7

3、南陵县总医院县医院手术室净化系统维保服务合同,2024.4.26

4、霍邱县第二人民医院采购层流净化维保项目合同,2024.2.18

5、南陵县总医院县医院院区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压缩空气系统负压吸引系统设备带传呼系统维保管理服务合同,2023.12.12

6、霍邱县第二人民医院中心供氧维保合同,2022.11.1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四川大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年)

1620000

授权代表

张胜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1+1+1年),每年考核通过后方可续签下年合同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南陵县医院医疗设备维修外包招标项目

服务范围:1.提供设备科及医疗设备的全方位整体管理服务;提供可视化的信息化建设软件,能够显示医疗设备从采购、维修到报废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情况,设备管理包含全院所用医疗设备。2.提供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压缩空气系统、负压吸引系统、设备带,传呼系统维修维护服务。3.对本院所有洁净手术部及 ICU 净化系统及净化空调设备提供日常运行、故障维修、定期保养以及检修检测等一站式的全方位服务。4.协助设备科建设设备共享中心工作,提供信息系统等。

服务要求:为医院提供医疗设备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含中心供氧和层流净化维保服务,包括科室建设、信息化建设、迎评迎检、日常管理、培训管理、配件管理、质控计量、维护维修、数据分析、效益分析等,满足招标人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1+1+1年),每年考核通过后方可续签下年合同。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需求说明中服务要求。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铜陵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修托管服务项目,2024.2.23

2、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2024.10.31

3、六盘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修维保服务项目,2024.2.16

4、雅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医疗设备维保采购项目,2024.1.2

5、庐江县人民医院 2022 年医用设备维保服务,2022.9.29

6、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保,2023.9.27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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