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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凤鸣会客厅及商业街区项目跟踪审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来源:国资委下属国企

信息时间:2025-04-10 12:10

阅读次数:

项目名称

芜湖凤鸣会客厅及商业街区项目跟踪审计

项目编号

WH21CG2025FW5738

标段名称

芜湖凤鸣会客厅及商业街区项目跟踪审计

标段编号

WH21CG2025FW5738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三湖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山街道汽经一路5号4-25

联系人及电话

李工 0553-5227619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2号楼10楼

联系人及电话

王媛媛 13855389818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5年04月09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瑞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定区西门北大街32号院1号楼13层1611

投标报价

56.62%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各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备案完成(施工工期约550个日历天)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芜湖凤鸣会客厅及商业街区项目跟踪审计

服务范围:编制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方案;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细则;对各类施工、采购合同在签订前进行审核,核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合同的一致性等,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审查,并出具审核意见等;
服务要求:项目成果文件质量标准,执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发布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各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备案完成(施工工期约550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唐山市开平区东山区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合同(53412.33万元);米山园区一期标准化厂房项目合同(60000万元);下塘工业园709、421、810等项目周边配套路网工程-3标跟踪审计服务项目合同(386674471.21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南巽建设项目管理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宁夏路与西安路交口茶里水街 1 栋三层

投标报价

56.8%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各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备案完成(施工工期约550个日历天)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芜湖凤鸣会客厅及商业街区项目跟踪审计

服务范围:编制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方案;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细则;对各类施工、采购合同在签订前进行审核,核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合同的一致性等,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审查,并出具审核意见等;
服务要求:项目成果文件质量标准,执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发布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各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备案完成(施工工期约550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蚌埠高新区新型显示配套产业基地 EPC 跟踪审计项目(3.11亿元);蚌埠淮上名居安置房 PPP 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7.4904亿元);蚌埠淮上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跟踪审计(2.0359亿元)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1、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格式填写;2、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格式填写;3、安徽宝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实质性条款*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4、安徽中一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格式填写;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芜湖市三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3-3916501。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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