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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年零星管网维修及城镇供水管网改造服务企业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来源:国资委下属国企

信息时间:2025-04-15 16:35

阅读次数:

项目名称

2025-2026年零星管网维修及城镇供水管网改造服务企业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

WH21CG2025FW5827

标段名称

2025-2026年零星管网维修及城镇供水管网改造服务企业招标项目

标段编号

WH21CG2025FW582701

招标人

名称

无为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滨河南路84号

联系人及电话

戴海奇0553-6616180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泽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世纪华庭物业用房2楼

联系人及电话

殷继宇1865538055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5年04月15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无为中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钱万国

投标报价

75.5%

服务期

2年(以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2025-2026年零星管网维修及城镇供水管网改造服务企业招标项目

服务范围:(1)零星管网维修服务:对无为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管辖范围内的供水管网进行日常巡查、维护、抢修等工作,确保供水管网安全稳定运行。(2)城镇供水管网改造服务:对无为市域范围内供水管网进行改造,包括但不限于管道更换、阀门更换、水表更换等,提升供水服务质量

服务要求: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具有保证服务质量的管理体系和措施

服务时间:2年(以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

服务标准:为保证服务质量,加强服务管护,确保水质、水压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香榭丽苑主支管道工程;

2.2024年无城镇保险公司宿舍、大成商住楼、税务局宿舍、大堤三号楼、工商局宿舍等老旧小区供水管道改造工程;

3.无为市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季花城供水管网)。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无为市清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陈宝平

投标报价

79.58%

服务期

2年(以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2025-2026年零星管网维修及城镇供水管网改造服务企业招标项目

服务范围:(1)零星管网维修服务:对无为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管辖范围内的供水管网进行日常巡查、维护、抢修等工作,确保供水管网安全稳定运行。(2)城镇供水管网改造服务:对无为市域范围内供水管网进行改造,包括但不限于管道更换、阀门更换、水表更换等,提升供水服务质量

服务要求: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具有保证服务质量的管理体系和措施

服务时间:2年(以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

服务标准:为保证服务质量,加强服务管护,确保水质、水压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无为经开区比亚迪穿越福贸路给水管道迁改工程;

2.无为经开区天增项目地块内源水管道迁改工程;

3.无为市开发区城农排体系建设自来水管道迁移项目(杨湾村、季村、周家庄、彭村、宋家庙、龚湾)。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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