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湾沚区总医院)物业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来源:湾沚区
信息时间:2025-05-12 14:20
阅读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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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芜湖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湾沚区总医院)物业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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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WH12CG2025FW59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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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芜湖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湾沚区总医院)物业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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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WH12CG2025FW598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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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湾沚区总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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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芜屯南路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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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胡工0553-2599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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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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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芜湖市湾沚区芜湖南路弋江综合楼4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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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段玉玲15255334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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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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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5年05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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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深圳市新东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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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深南大道竹子林竹盛花园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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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24762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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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理人 |
高秋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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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
三年(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中标单位年终通过考核组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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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芜湖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湾沚区总医院)物业项目 服务范围:为芜湖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湾沚区总医院)提供中医院区夜间安全巡逻;总院区保洁、垃圾转运、标本运送、陪检、安保秩序维护及巡逻、消防维护、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管理、导梯、导诊等第三方相关服务及后勤相关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 服务要求:承担芜湖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湾沚区总医院)提供中医院区夜间安全巡逻;总院区保洁、垃圾 转运、标本运送、陪检、安保秩序维护及巡逻、消防 维护、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管理、导梯、导诊等第三方相关服务及后勤相关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 服务时间:三年(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中标单位年终通过考核组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服务标准:通过芜湖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湾沚区总医院)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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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医院综合服务类物业管理合同(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2、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物业服务合同(2023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4日) 3、深圳平乐骨伤科医院(深圳市坪山区中医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2022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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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江苏高正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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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29号8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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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2952515.52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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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理人 |
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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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
三年(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中标单位年终通过考核组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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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芜湖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湾沚区总医院)物业项目 服务范围:为芜湖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湾沚区总医院)提供中医院区夜间安全巡逻;总院区保洁、垃圾转运、标本运送、陪检、安保秩序维护及巡逻、消防维护、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管理、导梯、导诊等第三方相关服务及后勤相关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 服务要求:承担芜湖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湾沚区总医院) 提供中医院区夜间安全巡逻;总院区保洁、垃圾 转运、标本运送、陪检、安保秩序维护及巡逻、消防维护、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管理、导梯、导诊等第三方相关服务及后勤相关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 服务时间:三年(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中标单位年终通过考核组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服务标准:通过芜湖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湾沚区总医院)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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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物业服务项目(2023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 2、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城中院区物业服务合同(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 3、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2021年12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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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被否决单位及 原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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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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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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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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