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交易信息> 场外项目> 社会资金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办案场所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市辖区

信息时间:2024-04-18 14:00

阅读次数:

字体:[ ]

办理流程公开

办理流程公开

  • 招标人备案

    • 提交人:

      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检察院

    • 办理状态:

      提交

    • 提交节点:

      2024-04-18 11:57:33

    • 提交用时:

      0天0小时5分

  • 服务平台审核

    • 办理状态:

      通过

    • 办理时间:

      2024-04-18 14:21:33

    • 办理用时:

      0天2小时24分

一、项目名称:办案场所改造项目

二、招标人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检察院

三、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办案场所改造项目,为EPC项目;招标范围:包括设置办案区标牌,办案区内走廊设置展示区,安装隔离门、防护网、防护窗帘,隔墙拆除恢复原样,以及对现有的网络、通信、消防、空调等设备根据需要进行改造等;建设规模:办案场所改造面积约480㎡。

2.项目合同估算价:35万元(包括设计费、施工费等工程相关费用,投标报价以费率的形式报价)

3.项目资金来源:政府性资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须具有以下(1)和(2)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设行业(建筑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专项丙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3.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要求: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 可以 为同一人。

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2)设计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3)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6.不良行为披露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7.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其他要求: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4 4 198:00 2024 4 2518:00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将以下资料原件或复印件签字盖章后扫描成电子文件,发送至邮箱hpxmgl2109@qq.com(邮件内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①营业执照;②资质证书;③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招标文件售价:100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 2024  05 06 1500 

2.投标文件递交的方法: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

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4.开标地点:芜湖市弋江区润地写字楼3号楼2109室。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hsggzy.wuhu.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名称: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黄山东路10

联系人:刘处

电话:  0553-2933033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润地写字楼3号楼2109

联系人:李云

电话:15305530139

九、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告第八条中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文件-办案场所改造项目.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