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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特种电线电缆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二期研发中心装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来源:无为市

信息时间:2023-06-21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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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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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人备案

    • 提交人:

      安徽宇测线缆质检技术有限公司

    • 办理状态:

      提交

    • 提交节点:

      2023-06-21 14:25:09

    • 提交用时:

      0天0小时2分

  • 交易中心接件

    • 办理状态:

      通过

    • 办理时间:

      2023-06-21 15:05:20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41分

国家特种电线电缆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二期研发中心装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国家特种电线电缆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二期研发中心装修项目

项目编号

AHHZGCZB-2023-020

标段名称

 国家特种电线电缆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二期研发中心装修项目

标段编号

AHHZGCZB-2023-020

招标人

名称

安徽宇测线缆质检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城南新城

联系人及电话

刘工  13856576565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无为市万厦都市经典3栋1单元501

联系人及电话

赵翔  1931538463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3年06月21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宇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投标报价(元)

1893276.80元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李梅

证书编号:皖234212114882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45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明鑫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投标报价(元)

1893285.86元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冯明富

证书编号:皖234050806700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45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春和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投标报价(元)

1893328.13元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张慧敏

证书编号:皖234181895882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45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安徽山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封面未盖章、国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承诺书中项目负责人未签字。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A1值:86、A2值:70、C值:0、K值:0.3

随机抽取30家单位:安徽朋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宇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安筑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新士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春和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雅凝装饰有限公司、安徽省翔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明鑫建设有限公司、安徽省安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徽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圆明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腾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名仕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芜湖子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马鞍山德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檀树建设有限公司、无为华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芜湖中洲建设有限公司、芜湖市羊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芜湖银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英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鸿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三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九月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昇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芜湖市国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金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金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都宝建设有限公司、安徽俊合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2、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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