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芜湖市评标评审专家管理情况通报
信息来源:市辖区
信息时间:2024-03-11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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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管理月报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8日
2024年2月芜湖市评标评审专家管理
情况通报
为加强评标评审专家管理,规范评标专家评审行为,市县两级监督部门严格按照《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考评办法》等相关要求,对参评专家进行一项目一考评。现将2月份专家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2月,全市共计对230个项目的2076人次专家进行了考核评价,对3个项目的9名专家进行了扣分处理,另根据物业项目专项整治发现问题对专家扣分处理1人。被处理专家按照行政区域分:芜湖专家3人,宣城专家2人,安庆专家2人,滁州专家1人,马鞍山专家1人,合肥专家1人;按照处理原因分:不能熟练使用电子评标系统被扣分4人,评审存在失误被扣分4人,迟到被扣分1人,未及时变更个人信息被扣分1人;按照监管区域分:湾沚区扣分5人,无为市扣分4人,市本级扣分1人。
二、具体情况
(一)市级考评情况
2024年2月,市本级共计对191个项目的1823人次专家进行了考核评价,未有专家受到扣分处理;在物业类项目专项整治中,对其中1名专家进行扣分处理。详情如下:
交易监督科在开展物业类项目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省库专家张某,未及时变更个人单位信息,根据《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考评办法》第五条第四款“专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20分:12. 在评标评审活动中被发现申报的评标专业、评审品目与其职业经历、从事领域、工作履历等不匹配,或者没有及时变更个人信息的”规定,对张国铭(宣城专家)扣分20分。
(二)县级考评情况
1.湾沚区
2024年2月份湾沚区共计对14个项目的134人次专家进行了考核评价,对其中2个项目的5名专家进行了扣分处理。
(1)芜湖市某区某河治理工程监理标项目
该项目评标过程中,第一次评标汇总排名生成后,评标系统内随之生成相应的评标报告,评委专家在复核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某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的业绩认定存在偏差,随即对该公司的业绩认定进行了打分修改,排名随之改动。在评标报告签章过程中专家未对第一次生成的评标报告进行删除重新生成,造成评标结果为第一次汇总结果。评委专家点击评标结束,于20:**分左右出评标区。评标结束后,代理机构在获取评标信息时发现结果与最终结果不符,报告监督部门同意后,通知评委专家重新进入评标室对评标结果重新复核、生成并签章。
因该项目评委专家未能熟练使用评标系统,在项目评标未实际完成的情况下离开评标区,导致该项目产生风险。按照《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考评办法》第五条第二款“专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10分:3.已经培训仍不能熟练操作电子评标评审系统的”规定,对该项目评委会成员叶某、胡某、马某、戎某分别给予10分扣分。
(2)芜湖市某区开发区市政雨污水支管连接工程
评委会成员马某因迟到超过30分钟不足60分钟,按《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考评办法》第五条第三项第一点“迟到超过30分钟不足60分钟的,每次扣15分”要求,予以扣分15分。
2.无为市
无为市2024年2月份共计对6个项目的52人次专家进行了考核评价,对4名专家进行了扣分处理。
(3)无为市某站更新改造工程某设备采购2标
该项目于2023年11月9日在无为分中心开评标,11月16日收到安徽某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诉,投诉第一中标候选人部分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023年11月24日,无为市某局组织原评委会进行复评工作。专家复评结论为确实存在部分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应重新确定中标候选人。无为市某局于2023年11月29日,出具投诉处理决定书“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2024年2月6日,无为市公管局根据《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考评办法》第五条第四项第十一点“评标评审结果被复议且发现存在明显失误的,每次扣20分”规定,对该项目评委会成员傅某、李某、张某、刘某,予以20分扣分。
3.南陵县
南陵县2024年2月份共计对10个项目的31人次专家进行了考核评价,无扣分事项。
4.繁昌区
繁昌区2024年2月份共计对9个项目的36人次专家进行了考核评价,无扣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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