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
信息来源:市辖区
信息时间:2023-09-15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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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异议
异议提起的条件 |
不予受理的情形 |
异议受理答复主体 |
异议方式 |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按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提出。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异议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异议事项不具体,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5)已经作出异议回复,并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7)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予受理情况。 |
招标人负责项目的异议答复。招标人委托代理机构招标的,代理机构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作出答复。 |
按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提出。(详见《网上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第11号)
《关于印发<芜湖市政府采购项目质疑处理管理办法><芜湖市政府招标项目异议处理管理办法>的通知》(公管〔2021〕3号)
二、质疑
质疑提起的条件 |
不予受理的情形 |
质疑受理答复主体 |
质疑方式 |
供应商(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
(1)提交质疑函的供应商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仅可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2)质疑供应商提交质疑函时已超过质疑有效期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供应商就已答复过的同一事项又提出质疑且未提供新的有效证据的; (5)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6)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7)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予受理情况。 |
采购人负责供应商质疑答复,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作出答复。 |
以书面形式通过芜湖电子交易招投标交易平台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详见《网上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
政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
《关于印发<芜湖市政府采购项目质疑处理管理办法><芜湖市政府招标项目异议处理管理办法>的通知》(公管〔2021〕3号)
三、投诉
芜湖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受理投诉联系人员、联系方式、投诉受理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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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本市/县(市、区) |
综合管理部门/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联系人员、联系方式、地址) |
投诉受理范围 |
投诉受理方式 |
1 |
芜湖市 |
1.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投诉受理中心 马丽平0553-3121232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4座6楼 |
本级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
1. 在线投诉。投诉人可登陆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业务/采购业务菜单“投诉举报”菜单中提交操作。 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TPBidderNew/memberLogin.jspx) 2.投诉人也可书面线下现场方式进行投诉。 |
2.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储明0553-3122291 冯小双0553-3115839 地址:芜湖市政通路66号政务服务中心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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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芜湖市国资委 刘发强0553—2885535 地址:芜湖市政通路66号政务服务中心 |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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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市 |
1.无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吴晓垠0553-2521569 地址:无为市发改委4楼 |
本级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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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朱宝林0553-2532822 地址:无为市府苑路和二坝路交叉路口西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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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为市财政局 孙晓春0553-6614589 地址:无为市财政局3楼 |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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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 |
1.南陵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胡瑞芳0553-6820140 地址:南陵县籍山大道西与龙池路交叉口西北角 |
本级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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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张涛0553-6820960 地址:南陵县籍山大道市民服务中心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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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南陵县财政局 吕公明0553-6823510 地址:南陵县籍山大道财政局大楼 |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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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沚区 |
1.湾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股) 魏益超0553-8826501 地址:湾沚区市民服务中心5楼501室 |
本级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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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芜湖市湾沚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鲁金华0553-8828609 地址:湾沚区行政四号楼4楼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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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芜湖市湾沚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姜颖0553-8821914 地址:湾沚区行政四号楼5楼 |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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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区 |
1.繁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汪德武0553-7853899 地址:繁昌区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
本级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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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 骆正山 0553-7916872 地址:繁昌区繁阳镇峨溪北路657号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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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繁昌区财政局 郑雅君 0553-7861263 |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出租(不包含企业国有产权交易) |
政策文件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项目投诉事项受理转办督办制度》(公管〔2021〕8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第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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