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宣州机场综合交通枢纽规划成交结果公告
信息来源:市辖区
信息时间:2021-10-19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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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宣州机场综合交通枢纽规划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AHZP2021FW0322
二、项目名称:芜湖宣州机场综合交通枢纽规划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东南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四牌楼2号
成交金额:99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芜湖宣州机场综合交通枢纽规划 服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2021年12月31日前 服务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伟、曾慧俊、朱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金额:1188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成交供应商业绩奖项:详见附件
3、废标单位及原因: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芜湖县世纪华庭,联系电话:18655380550。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
联系方式:180553556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泽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梅苑路66号金水河畔(北区)
联系方式:186553805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殷工
电 话:1865538055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供应商业绩奖项
3、专家推荐供应商名单
4、采购人推荐供应商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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