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分中心、中心各部:
现将《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市场主体意见建议征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8月9日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市场主体意见
建议征集制度
为进一步长拓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市场主体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提升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质效,现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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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集渠道
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开辟专栏,征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包括参与交易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市场主体)对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包括交易中心各项业务办理、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平台建设优化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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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理程序
(一)受理:中心综合部工作人员负责定时查看栏目板块,对涉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工作范围的意见建议予以受理,按类别转办中心各部门、各分中心进行办理。
(二)办理:中心各部门、县中心在收到转办的意见建议事项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研究,对合理意见应积极采纳,对不予采纳意见应做好解释说明。。
(三)反馈:所有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各部门应按时限要求进行反馈,由市交易中心综合部工作人员定期进行网上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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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时限
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应及时予以回复,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办理反馈,重大、复杂事项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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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果应用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对市场主体反映的意见建议进行统计、分析和归纳,并根据普遍性意见建议进一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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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1.对市长信箱、市民心声等平台发布的相关公共资源交易意见建议,按照市公管局相关要求进行办理。
2.中心技术部门负责意见建议征集栏目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的违反网络管理规定的不当言论及时予以处理。
3.本制度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